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1-6月)
一、项目分布
12个县(市、区)
二、项目要求
年内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低保标准1.3倍。年内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不低于2017年度全市城市低保标准1.3倍。
三、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6月底,全市已完成提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达到4320元(每人每月360元),是2017年度全市农村低保标准3321元的1.3倍多;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74元,是2017年度全市城市低保标准518元的1.3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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