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2月初,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并实施,淡水鱼“芝麻剑”(学名“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从那以后与“芝麻剑”有关的捕捞、食用、交易等行为都会触犯法律。但长期以来,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有人下河捕捞“芝麻剑”贩卖牟利。近日,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那坡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3名非法捕捞“芝麻剑”犯罪嫌疑人,破获3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切实保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平衡发展。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平衡发展。
2022年6月,分局那坡派出所根据贵州罗甸警方协查要求,获知辖区内有人进行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该所高度重视,立即将情况汇报分局领导,在田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尚体的指挥下,分局迅速与贵州罗甸警方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加强警情沟通,深入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那坡镇辖区苏某琼、陆某兵、黄某成等人在国家禁渔期等多次到右江捕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学名“斑鳠”),经鱼贩贩卖到贵州、重庆等地,形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链条。
9月14日,那坡派出所依法传唤苏某琼、陆某兵、黄某成等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讯问,该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在右江河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并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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