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域更为明细便捷的查处操作规范,完善更加灵活的应对措施,7月21日,我市召开《百色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动员会。
会议传达中央、住建部、自治区等关于建成区违建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百色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列为政府规章预备项目的文件要求,并部署下一步《办法》立法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调研小组成员要根据我市“两违”工作实际情况,收集学习国家、区内外关于土地、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考察借鉴南宁市、柳州市、广州市等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尽快起草《办法》初稿;要在全面充分征求全市国土、住建系统内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和专家论证等合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立法调研小组成员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后,要及时把《办法(送审稿)》和起草说明一并上报市政府,按立法程序报送审议。
会议指出,《办法》调研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调研工作。一是亲自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针对“两违”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中的难点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确实找出问题的所在,使《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组织赴立法做法较好的省市去学习考察先进做法和经验,广泛吸收其成功的经验和成果,使《办法》的出台具有可行性;三是草拟《办法》过程中要做好公众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网络、媒体等方式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确保立法的质量,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要邀请相关法律法规专家对《办法》进行反复论证;四是尽快建立一个地方性规章,缓解我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碰到的棘手问题。
《办法》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领导列席会议;12个县(市、区)国土局和住建局分管领导及执法相关负责人、县(市、区)两违办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会,并充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传达中央、住建部、自治区等关于建成区违建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百色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列为政府规章预备项目的文件要求,并部署下一步《办法》立法相关工作。
|
会议指出,《办法》调研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调研工作。一是亲自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针对“两违”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中的难点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确实找出问题的所在,使《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组织赴立法做法较好的省市去学习考察先进做法和经验,广泛吸收其成功的经验和成果,使《办法》的出台具有可行性;三是草拟《办法》过程中要做好公众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网络、媒体等方式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确保立法的质量,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要邀请相关法律法规专家对《办法》进行反复论证;四是尽快建立一个地方性规章,缓解我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碰到的棘手问题。
《办法》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领导列席会议;12个县(市、区)国土局和住建局分管领导及执法相关负责人、县(市、区)两违办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会,并充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