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归侨侨眷民生,增强基层侨联组织活力,规范华侨事务预算资金管理,近日,自治区出台《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分配、使用及绩效管理,规范全区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一是细化支持范围。《办法》明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为侨服务等方面,并进一步细化产业振兴项目运营主体、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基层侨联组织建设以及开展为侨服务主题活动等支持范围,明确补助标准,从源头把好资金准入关口,确保财政资源投向与政策目标保持一致。
二是优化分配办法。《办法》明确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按照基础性因素占比40%、政策性因素占比40%、绩效因素占比20%确定分配方案,提升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既定用途和范围专款专用,发放到个人的,原则上以“一卡通”或转账到归侨侨眷本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的方式发放,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侨联抓好《办法》落地实施,持续做好跟踪督导,更好服务推动侨务工作和改善归侨侨眷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