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字〔2017〕8号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6年度年检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对2016年6月30日前在本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请你单位组织力量对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会费收缴和使用、党建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年检,并做好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信息录入及核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检任务。
请各县(市、区)及时做好总结,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年检情况及半年工作总结报市局民管科,联系人:黄翔芳,联系电话:0776-2989158,邮箱:bsmg2989158@163.com。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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