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局,各有关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层机构:
为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组审议并通过,决定保留9件,修改1件,废止4件,凡列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冲突的条款不得适用,各责任科室负责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前修订完毕,报局党组审议后重新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3.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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