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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关于限期移交金湾新城•聚宝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

2018/07/11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419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办〔2018〕175号
 
关于限期移交欧景花园二期9#、26#、27#、
办公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
 
百色市山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欧景花园二期9#、26#、27#、办公综合楼项目位于百色市东笋路与建华路交汇处,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13年09月17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百色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至今你公司仍未按要求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责令你公司进行改正,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整理一套欧景花园二期9#、26#、27#、办公综合楼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百色市住房与城市建设档案馆。如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届时我委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覃兆忠  联系电话:0776-2806115/13517760123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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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