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函〔2017〕15号
百色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百色市礼仪文化交流协会注销登记的通 知
百色市礼仪文化交流协会:
你会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准予注销登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社团登记证号百民社证字第092号)和印章即日起作废,并及时缴回我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原社团债权债务请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原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原社团财务凭证由登记管理机关单位保管。
四、今后不得再以原社团名义在社会上进行各种活动。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百色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百色市公安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