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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百民字〔2016〕10号)

2016/12/07 8.4k 阅读 349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市民政局领导原则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16年3月7日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建设创新民政、法治民政、服务民政提供坚强保障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主体地位、主导因素和主推力量,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一岗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对国家政策法规、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意见以及市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决纠正和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出国出境、婚丧喜庆、会议、出差、公车使用等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礼卡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

2.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加大保障民生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立足民政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在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各项民政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要继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今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好转。

三、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1.加强纪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的重要论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工作、财经和生活等各项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2.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

四、抓好廉政教育,打牢反腐倡廉思想根基

1.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年”活动,出台专门的学习方案,以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通过警示教育、听宣讲、观看警示图片展览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提高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2.丰富学习形式。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勤廉楷模的先进事迹,认清新形势、唱响“主旋律”。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电化警示教育和实地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警示,杜绝贪念。加强勤廉教育,开展行业特色主题和邀请纪检部门领导上廉政党课等专题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努力打造为民清廉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积极运用述职述廉、信访谈话、函询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2.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微杜渐。加强对民生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有效防范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3.严肃查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案件;严肃查处在民政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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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