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原则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民政局
2016年2月19日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332”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着建设“三大民政”(创新民政、法治民政、服务民政),深化“三项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社区治理创新改革),开展 “两项活动”(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精准救助年活动),切实抓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全市民政“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社会救助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一是抓好低保兜底精准脱贫一批工作。结合精准扶贫,把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精准识别范围。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抓好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一批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动医疗救助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对建档立卡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三是巩固提高特困供养工作。探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四是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在基层落实力度,及时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五是进一步规范边民生活补助资金管理。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一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做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为开展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提供可靠有力的基础数据。全面推进低保无纸化审批改革,提高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就业渐退制度。完善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监控等相关功能,推进医疗救助经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加强和改进核对工作,建立社会救助瞄准机制和监测机制,加快与银行、保险、房产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数据共享,努力提高核对工作为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社会化改革,努力提高乡镇敬老院、五保村入住使用率,充分发挥好其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机构支撑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响应机制,努力提高临时救助在“救急难”中的作用。四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和财产认定办法》等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社会救助瞄准机制和监测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五是努力提高基层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社会救助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服务水平。六是努力提高社会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力度。
二、减灾救灾
一是加强灾害应急管理,严格灾情报送制度,强化应急救助演练,加大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助水平。二是抓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保费交付工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农房保险工作成效。三是抓好倒房重建申报、资金分配和恢复重建工作。四是实施2015-2016年度冬春生活救助,组织开展2016-2017年冬春救助调查摸底,为精准救助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五是加强救灾款物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灾害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等环节的规范化工作,确保救灾款物管理安全规范。六是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打造一批档次高、示范性强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七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八是加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员队伍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
三、拥军优抚安置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二是积极抓好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整合优抚事业资源,发挥优抚事业单位的服务保障功能,提升优抚事业单位服务水平。三是开展重点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并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一人一档资料,精准掌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等状况。四是认真抓好《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自然减员节余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文件精神的落实,加大对困难优抚对象的帮扶解困力度,切实帮助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解“三难”。五是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考评标准》,积极参与自治区开展的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等级评定,着力抓好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六是继续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七是扎实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八是组织军地单位深化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动态创建与管理。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一是加强养老政策创制。推动市人民政府出台百色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协商市直相关部门出台养老服务业配套政策,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编制“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专项规划,谋划未来五年养老发展方向。二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筹建“12349”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为推行全市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发挥机构社会效益。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幸福院运营和管理,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服务。三是提升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改善生活条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继续开展孤儿、弃婴家庭寄养或收养,让儿童回归家庭成长。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四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我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五是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即开型彩票销量。
(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务,促进救助规范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工作。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健全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信息机制。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创建活动。二是推进殡葬改革、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配合推进百福生态陵园项目建设和乐业县玉龙山园林公墓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百色市火葬、土葬区域划分及《百色市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活动。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网络预约服务。四是推进收养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完善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实施收养家庭能力评估。推动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的涉外送养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鼓励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业内成立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推动“一业多会”。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察,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强化发起人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三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社会组织主体责任 ,指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诚信。四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好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落实好非营利组织免税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登记事项,通过降低门槛、缩短办结时限、主动沟通等措施做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六、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
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全完善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服务、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规范民主管理落实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待遇等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一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社区的模式,对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标准,根据当地农村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在本辖区打造1个乡镇,以及10个以上条件较好、组织有力、服务高效、环境优美、民风淳朴和谐、有一定民族文化特色的行政村为示范样板,并努力争取列入自治区级试点单位。
继续深入开展地名普查。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技术外包工作,按计划完成我市地名普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国家验收;做好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地名命名和相关图录典籍的印制出版,及时向社会提供服务。完成桂滇线、百色-河池线及市内县界凌云县-乐业县、田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右江区-田林县4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七、老龄工作
积极推动《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百色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以及《百色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老年组织系统,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力争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和法规政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老龄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综合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等的合法性审查。规范基层民政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执法责任。广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
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统筹编制好防灾减灾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两个专项规划。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等民政专项建设储备项目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建立健全培训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加强民政信息化、新闻宣传、督查评估、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重点抓好社会救助、救灾应急指挥、居家养老、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双拥安置、殡葬管理、社会慈善等项目建设。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民政系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积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活动。
强化财务管理和民政统计工作。推进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评价”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严格依法理财。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检查。扎实做好统计台帐、月报、季报及年报等工作。
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探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的方式和途径。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好各级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