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保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树立“儿童优先”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家庭尽责”的保护工作思路,围绕“一个协调机制、六大保护体系”的工作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建立未保工作协调机制。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未保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平安建设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和公共服务建设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保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为协调机制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衔接机制,切实做好德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力度,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校协同育人,教育未成年人父母及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二是开展常态监督。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委会建设下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开展监督。发现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通过劝阻、制止或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三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走访、委托社会组织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引导父母正确履行监护权,为儿童提供健康、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强化学校保护制度体系。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深入到全县各所学校,用生动详实的案例,给全县青少年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全县各学校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校园行”、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截止2023年5月,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悬挂横幅86条,LED 滚动屏幕播放352条次主题班会2152节次,出版黑板报186板。全面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预防、预异、心理危机干预“三预”机制,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三是健全学校保护制度。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制定《德保县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保县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领域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双减”意见和控辍保学及督促复学工作,做好“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习保护工作制度、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
凝聚社会保护合力体系。一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建立公安、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工作流程。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大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依托“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加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残联部门为残疾未成年人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2020年以来,为268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等服务。三是组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12个乡镇配备儿童督导员,186个村(社区)设立儿童主任,186个村(社区)设立下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全县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会,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的儿童主任开展排查工作,摸清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体育馆等公益文化场所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阅读、运动、文化学习的场所。五是开展食药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排查学校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隐患。2023年春季学期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0586家,校园周边食品及餐饮店31家,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六是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县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办联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县内印刷厂、书店、网吧和文体店等,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清查学生学习读物出版物,是否售卖盗版、非法、违禁出版物及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口袋”图书、卡通漫画等,是否存在夹杂“黄暴毒”等有害信息,严禁出现含有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组织开展德保县“扫黄打非.护苗行动”—绿色书签进校园和德保县“绿色书签行动”暨“版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向学生们讲解了“扫黄打非”、正版生活、绿色阅读等相关知识。
筑牢网络保护防线体系。一是学校扎实开展线上专项行动,持续聚焦网络直播行业,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治理网络低俗、软色情、赌博等问题,对全县各学校网络进行全面清理,守住网络安全底线,努力营造良好网络安全环境。二是扎实开展线下专项行动,把好源头监督关。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与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书店、文具店、玩具店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做好未成年人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相关工作,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舆情等监测分析。
压实政府保护职能体系。一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二是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我县救助管理站,为需要帮助和救助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场所,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截止2023年5月,共接收和救助未成年人15人。三是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困难生活保障范围实施救助,持续提高我县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保障力度。机构孤儿供养标准从原来1000元/人.月提高到1422元/人.月,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800元/人.月提高到1022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从原来800元/人.月提高到1022元/月.人。2023年4月,在享孤儿4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人,2022年至2023年4月累计发放养育金和生活补贴248.3757万元。四是加强关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工作,为我县开展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工作注入专业力量,提供更切实的关爱。五是加强健康保障。完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制度,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困境、残疾未成年人享受参保个人缴费补贴和医疗救助政策。做好重病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残疾未成年人医疗康复工作。六是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民政在办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登记时,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进行严格审核,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加强与计生、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切实维护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至今,已成功办理收养登记12件。
落实司法保护职责体系。一是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案》、《青少年维权工作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模式,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规定,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做到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标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设立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并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讲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未成年人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县12个乡(镇)司法所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组织基础。五是组建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团,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特色法律援助,并在受理程序上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降低门槛。2020年以来,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六是严格依法保护。法院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对未成年罪犯和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严格依法办理受理离婚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 1585 件,其中有 1021件离婚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59件、抚养费纠纷 36 件、继承纠纷7件。七是加强少年法庭建设。积极履行少年法庭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 法犯罪。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帮助其重新回到社会。全县设有1个少年法庭,2020年至今,少年法庭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人未成年人案件共33件,回访、跟踪帮教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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