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百色市中心城区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进城购房给予诸多优惠,其中包括低折扣购房、1万元购房补贴、降低首付、减免税率以及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等各项购房优惠政策。
●建立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
为给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房源相对集中、价格相对优惠的住房,我市将建立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此购房平台将吸纳一批已批准预售或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入平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房,将享受到至少低于对外销售价格5%的优惠(以同一栋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为准)。以总价5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通过平台购买将可以享受95折的购房优惠,购房成本节省了约2.5万元。
该平台还将吸纳通过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方式采购的商品房,以货币化补偿方式鼓励棚户区改造户购买市场建设商品房,促进本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此项政策从2016年2月5日开始生效。
●农民工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1万元的购房补助
补助对象是谁?
无百色市城区城市户籍且在百色市城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有百色市城市户籍以及广西区内其他市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可参照执行。
怎么补助?
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符合补助对象的家庭在市城区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如何申请?
购房家庭凭契税完税证明和网签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助,房地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拨给购房家庭。
●购房有优惠,子女入学不用愁
政府除了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优惠政策外,还将购房户子女入学问题纳入此项优惠政策的一揽子计划内。文件指出,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后,其子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富余的学校入学。例如:农民工张先生于此政策出台后在龙景区购买商品房,若该房子所在小区属于市第一小学学区,在该小学学额有富裕的情况下,他的子女可以申请进入市第一小学就近入学。此政策既有购房优惠,又帮助解决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大问题。
●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政府出台两项政策加大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资金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支持。下调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20%,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进城购房。届时,以总价5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商业贷款首付将低至10万元。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凡在广西区内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至10%,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额度60万元人民币。这一政策将大大减轻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住房的首付压力,降低了购房的门槛,让更多人买得起房子。
●减免税率,减轻购房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
一是通过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住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超过90平方米的,按1.5%计征契税。这项政策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节省了不少开支。二是调整计税毛利率和土地增值税等方式减轻进入平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担。分别对右江区及其他县(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作出调整;同时,将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而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则按1%执行。三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此项购房优惠政策的出台,将大大减轻农民工等新市民等住房困难户的购房负担,激励和引导更多人员落户百色市,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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