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国家安全厅 人防边海防办 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桂建发[2019]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通知》(桂建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收件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49号市住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3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百色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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