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公告关于简化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身份证明材料的公告 2018/05/24 7.9k 阅读 274 点赞 查看原文 公 告各位缴存职工:根据区住建厅《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所需身份证明材料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9号)精神,自2018年5月15日起,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无需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居留证等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需提供证件原件核对信息、扫描存档。特此公告。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中心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