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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1.4w 阅读 147 点赞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5名委员,2022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21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同意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参与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百色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5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6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353家,净增单位252家;新开户职工1.95万人,净增职工0.77万人;实缴单位4335家,实缴职工21.08万人,缴存额44.3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17%、3.79%、7.25%。2022年末,缴存总额332.1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2%;缴存余额115.47亿元,同比增长1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2年,11.0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32亿元,同比增长11.9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06%,比上年增加2.76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16.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6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20.9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6%、增长0.76%。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6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2万笔157.09亿元,贷款余额108.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41%、15.38%、12.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02%,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4097.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713.1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71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9.6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02%,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35694.11万元,同比增长16.51%。存款利息2152.3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435.6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06.1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17017.18万元,同比增长11.8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175.45万元,归集手续费107.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30.69万元,其他3.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18676.93万元,同比增长21.12%。其中,增值收益率1.70%,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36.2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81.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58.99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0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92.05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67.7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7686.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1571.53万元,同比下降28.34%。其中,人员经费705.50万元,公用经费114.80万元,专项经费751.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0.59万元,逾期率0.01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56.74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02%,国有企业占19.91%,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1.43%,其他占0.74%;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70%,国有企业占13.81%,城镇集体企业占0.60%,外商投资企业占0.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97%,灵活就业人员占7.4%,其他占2.78%;中、低收入占91.66%,高收入占8.3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0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92%,租赁住房占6.9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5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4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9%,高收入占1.8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7.5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7.34%,比上年末增加1.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1239.8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2%,90-144(含)平方米占74.28%,144平方米以上占22.50%。购买新房占90.4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2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8%(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8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6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5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4%,30岁-40岁(含)占36.01%,40岁-50岁(含)占23.72%,50岁以上占5.8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3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69%;中、低收入占98.48%,高收入占1.52%。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23%,比上年增加10.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1.2022年3月制定出台《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规定:(1)推广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缴存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线上业务办理按规定时限办结。(2)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缓缴申请,审批同意后,最长可缓缴6个月。缓缴到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足额补交缓缴的公积金。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自发文之日起疫情结束后三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5%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2.2022年6月,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规定:(1)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在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前为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已累计为广西蓝星大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企业1826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缓缴金额达693.80万元。(2)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5%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2022年,百色市共新增受理房地产企业项目楼栋公积金贷款准入141幢。(3)减轻借款职工还贷压力。对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人,如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缴存人恢复正常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的,应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从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仍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恢复作逾期处理。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缓解职工租房消费压力。2022年租房提取业务18223笔,提取金额2.04亿元,新增笔数、金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35%、26.43%。

2.全力保障和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户数为4597户,发放金额为17.02亿元,占比为81.28%。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面积在90㎡~144㎡(含)贷款发放4200笔、11.28亿元,占比分别为74.28%、73.97%。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5112笔,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521笔。发放自愿缴存人员贷款24笔746.60万元。

3.用好用足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助力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沉得下”。截至2022年12月,累计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55笔,共计发放金额3745.80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22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情况。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同意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开展情况再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根据2021年度受托银行承办业务考评结果,恢复田阳农商行受理新增贷款业务,暂停中国银行百色分行(驻右江管理部)、工行平果支行、工行隆林支行、建行平果支行、建行田东支行、农行隆林支行等6家银行分支机构受理新增贷款业务;同意德保农信社、隆林农商行、那坡农商行、凌云农商行、平果农合行、西林农商行、凌云农商行、工行德保支行等8家银行分支机构受理新增贷款业务;同意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支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开展情况再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规定:百色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计算方式。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022年度单位及个人缴存公积金上限额度=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12%。下限额度=设区市2021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5%。2022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689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23元,合计为544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9元,合计为158元。个人自愿缴存者参照执行。2022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调整。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1)提高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右江区、田阳区、靖西市、平果市等4个县(市、区)的缴存职工,未婚个人租房提取额度从10800元/年提高到14400元/年,已婚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从每年151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田东县、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县、西林县等8个县的缴存职工,未婚个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年7200元/年提高到10200元/年,已婚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从每年10000元/年提高到12000元/年。离异家庭且拥有子女抚养权的可参照已婚家庭租房额度提取(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家庭可参照已婚家庭租房额度提取(须提供死亡证明)。(2)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取消提取所需提供的《加装电梯协议》《付款票据》等要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额度采用分楼层定额提取,2层(楼)最高提取金额为45000元;3层(楼)最高提取金额为50000元;4层(楼)最高提取金额为55000元;5层(楼)以上最高提取金额为60000元。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的情况下,缴存职工可在3年内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调整其他提取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新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已婚的需要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各自保留12个月缴存额,未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保留12个月缴存额。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1)降低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40%调整为35%。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从40%调整为3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从50%调整为45%。(2)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落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2)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3)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借款申请人配合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涉及利率的调整工作。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调整加装电梯提取,改为分层定额提取的方式,额度最高可提取6万元,为职工改善居住生活环境提供资金支持。2022年加装电梯提取业务89笔、提取金额345.9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为30.88%、66.86%。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智慧公积金,多措并举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大幅精简租购业务材料,依托电子档案系统,实现租购提取业务资料一次扫描归档、无限次调档使用,缴存职工在首次提取扫描业务要件后,若以同名义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全面取消贷款申请表、二手房评估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等材料,精简材料25份。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在所有服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承办相关业务,并制作窗口标识。明确业务岗位职责和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建立联系人制度。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开具贷款还清证明、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等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建设归集、提取网厅系统,新增上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等功能,2022年归集网厅完成率108.48%,提取网厅完成率114.54%。

2.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流通,持续攻坚数据共享堵点难点痛点。继续对接住建、不动产登记、人行征信、商业银行等部门,成功申请并对接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接口,实现对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实现与交通银行、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商贷数据共享上线,进一步拓宽银行卡实名校验、商贷提取业务场景。完成自主核算以来存量贷款征信数据的补传,常态化上报增量贷款征信数据。以北部湾银行为试点,完成一二代征信标识转换和存量贷款征信数据的上报。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主动融入区块链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应用场景需求调研,积极打造“链上公积金”,拓展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化发展。完成“区块链+公积金”应用场景需求调研,确定贴息贷款系统建设需求,跟进信息系统新增功能建设,满足业务信息化、数字化需要。将住房公积金移动端应用服务整合至“智桂通”平台上线,完成“百色城市APP”公积金端接口配置开发,接入企业电子印章平台,通过调用自治区统一企业电子印章接口,实现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2.全面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组织完成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整改及复测,顺利通过三级等保评级。基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规范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使用流程,定期更新病毒库,及时修复漏洞,着力保障中心信息系统、信息数据的安全。

3.完善支撑业务发展功能。持续加强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功能建设,接入电子企业印章平台,整合“智桂通”移动端应用服务上线,12329短消息月平均发送量498.49万条。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2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如下:在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荣获2021年度百色市绩效考评一等等次;荣获2022年度百色市市直单位档案工作优秀等次;荣获2022年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领跑”(“一网通办”)窗口;党支部“一支部一主题一品牌”获评市直机关优秀案例;2021年社会评价整改获评百色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优秀整改案例;卢晶同志荣获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荣誉;卢晶获评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首席服务之星;张思思、罗慧、黄雨竹、陈洪军获评2022年第一季度服务之星;张思思、黄雨竹、卢美伶、陆丽香获评2022年第二季度服务之星;黄玉芹、黄雨竹、黄颖、韦成海获评2022年第三季度服务之星;黄雨竹、李倩玉、陆丽香、窦菲获评2022年第四季度服务之星。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2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做出行政处罚行为。对8名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做出以下处理:将违规提取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将违规提取人纳入百色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将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作为职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上述8名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自全额退回资金之日起计时);将违法违纪违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置。2022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件。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2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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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