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4名委员,2025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事项13项。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百色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业务支出中列支委托评估费用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5年度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中国银行百色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业务支出中列支第三方担保催收费用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逾期贷款外包催收招投标工作的请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支持发展公租房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百色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5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运行情况
2025年,新开户单位401家,净增单位465家;新开户人数3.08万人,净增人数1.14万人;实缴单位5188家,实缴人数22.77万人,缴存额49.37亿元,同比分别增幅9.85%、增幅5.27%、增幅3.66%。2025年末,缴存总额475.60亿元,比上年末增幅11.58%;缴存余额152.76亿元,同比增幅9.4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运行情况
2025年,12.2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6.21亿元,同比降幅1.1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34%,比上年减少3.5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22.84亿元,比上年末增幅12.63%。
(三)贷款运行情况
1.个人住房贷款
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11.18亿元,同比分别降幅14.40%、14.8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43亿元,同比增加1.10亿元,增幅9.74%。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58万笔198.70亿元,贷款余额116.4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幅4.53%、5.96%、降幅1.0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24%,比上年末减少8.0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88笔3268.3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8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47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65笔1.79亿元,当年贴息额67.78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53笔2.50亿元,累计贴息95.86万元。
(四)购买国债
无。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8.68亿元。其中,活期0.1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8亿元,1年以上定期23.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6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3.96亿元,同比增幅2.09%。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5640.4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37.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6亿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35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2.33亿元,同比增幅9.0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0亿元,归集手续费215.0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07.52万元,其他199.0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1.62亿元,同比降幅14.61%。其中,增值收益率1.10%,比上年减少0.3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减少,贷款利息收入减少,且银行的存款利率下调,导致增值收益减少。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12.1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4亿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072.6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77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072.6万元,同比增幅7.17%。其中:人员经费380万元,公用经费204万元,专项经费48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534.62万元,不良贷款率0.4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亿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5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万元。2025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1.53 %,非企业单位占61.95 %,灵活就业人员占6.5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1.25%,非企业单位占27.98% ,灵活就业人员占50.77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65%,租赁住房占10.08%,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20%。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0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8.37%(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比上年末减少0.09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房占82.9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7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1%,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0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9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50.79%,30岁-40岁(含)占32.39%,40岁-50岁(含)占13.95 %,50岁以上占2.8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9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0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01%,比上年减少0.3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百色市自2024年11月底获正式批复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2025年初制定完善了配套政策,并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实施,通过“政策找人”的措施受群众反响强烈,开户和缴存人数实现突破性增长。
1.开户补贴:在2025年1月1日后(含)新开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首次缴存可获得开户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2.“青春乐居”补贴:凡在2024-2027年期间毕业的,在百色就业或定居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除获得开户补贴200元以外,还可获得“青春乐居”补贴1000元。
3.缴存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外,上浮1个百分点作为缴存补贴,在年度结息或销户提取时计入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缴存补贴停止发放。
4.销户利息补贴:以灵活就业缴存人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超过两年(含)以上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给予利息额10%的利息补贴。
此外,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先定房源再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给予一定折扣、减免相关费用等优惠。给予灵活就业的退役军人及军属在账户设立、转移接续、贷款额度、业务服务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支持兴边富民,鼓励边境口岸的边民参缴。
2025年,全市新开户灵活就业人员15641人,同比增长612.90%,完成全年目标312.82%;全年新增灵活就业实缴人员10999人,实缴率达到70.32%;新增人员归集额2320万元。2025年,全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本期末账户数达1.8万,现有灵活就业实缴人员累计达1.69万人,累计缴存金额达1.61亿元。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政策发放各类补贴(开户、缴存、销户利息)126.41万元、年度结息金额81.76万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2025年实现租房提取3.18万人次、3.65亿元。
2.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支付首付1836笔、1.77亿元。
3.支持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2025年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68.66万元,累计提取1179.61万元。
4.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孩家庭贷款152笔、5628.6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17笔、827.30亿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25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情况。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意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支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2)根据2024年度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考评结果,暂停建行田阳支行、建行田东支行、建行平果支行、建行靖西支行、工行隆林支行、凌云农商行等6家银行分支机构受理新增贷款业务资格。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度单位及个人缴存公积金上限额度=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12%。下限额度=设区市2024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5%。2025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931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72元,合计为574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2元,合计为204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参照执行。2025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缴存职工租房提取统一按照归集系统中登记的缴存单位所在县(市、区)的租房情况及额度提取,不再细分职工工作地。借调或者派驻到百色市行政区域内的非缴存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职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工作地房租的,可凭借工作合同、借调文件、工作地证明等材料提取。不动产查询证明仅显示宅基地使用权的,职工需提供由村委或社区出具该地块未建房的证明方可提按租房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否则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
(2)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及其配偶在百色市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房产销售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撤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全额退回提取的金额。
(3)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百色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的新市民(即未获得百色市户籍)、青年人(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最高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4)延长大病提取年限。缴存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医疗结算发票落款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医疗结算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5)恢复广西区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广西区外自住住房、偿还广西区外自住住房贷款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6)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限制。①缴存人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及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原规定的提取时限及提取额度内可每月提取一次或多月累计提取一次,不须间隔12个月。超出提取时限的不再受理。②缴存人因无房且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年第一次提取时账户可提取余额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每年提取额度的,按年额度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不足的,自然年内可每月提取一次或多月累计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或多月累计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的实际房租支付。同一家庭同一自然年内,仅可选定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办理,不可叠加多个租房提取额度计算方式。
(7)调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缴存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应超过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后的个人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100元。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则按现行政策规定保留相应缴存额。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降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 20%。
(2)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百色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百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百色市有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个贷率超过百分之九十时,暂停受理新增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3)开户缴存满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调整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
(5)调整提前还款时限。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的,可随时全额或部分还款,不限提前还款时间和还款次数。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4项提取业务、贷款申请等核心服务全程网办,线上业务离柜率达94.05%,5405个单位通过网厅办理业务,线上汇缴占比超96%。“跨省通办”高效化,实现9项“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还商贷提取业务离柜率77.03%。2025年,相继对综合业务平台灵缴、归集、提取、贷款、财务等子系统开展48项升级与改进。通过数据质检工具对贷款、归集、财务类数据检查分析,2025年12月数据库双贯标数据审查总体得分91.91分。完成商业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三级等保复测。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成功承办住建部调研广西住房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座谈会、全区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灵缴试点、档案管理工作分别在全区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市档案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024年在百色市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1人获评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4人次荣获窗口部门首席服务之星、服务之星。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无违规行为需要披露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2025年,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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