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日前,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明确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禁渔期制度。在此期间,我市管辖的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都将全面禁渔。
按照通告,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都在禁止范围内。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了解,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禁渔区域进行捕捞作业,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夏时节正是鱼虾生息繁衍的关键时节,在此期间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助于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属地部门进行举报,共同守护我市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