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8〕251号
关于限期移交东合二组三产综合楼项目建设
工程档案的通知
百色市右江区东合社区居民委员会:
经核查,你单位开发建设的东合二组三产综合楼项目位于百色市东合一路,该项目已于2012年06月12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至今你单位仍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百色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为充分开发利用城建档案,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参考依据,夯实数字城市发展基础,提升城市应急救灾能力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档案整理移交。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于2019年04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整理一套东合二组三产综合楼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至百色市住房与城市建设档案馆。
如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我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覃兆忠 联系电话: 0776-2806115/13517760123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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