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群众利益。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民政部、民政厅统一要求,市民政局现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可登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各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与同级民政部门联系查询,核准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以免误导群众。
四、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电话举报:0776-2989158;邮箱举报: bsmg2989158@163.com;
来信举报: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进站路5号百色市民政局,邮编:533000。
百色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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