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改办,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21号),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积极作用,化解单位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关系和谐,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经研究,决定成立百色市房产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黄峰玠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工会主席
副主任:梁小风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梁海燕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娟计划财务科科长
杨琴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罗志东办公室副主任
杨彬白蚁防治所副所长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罗志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聘任和管理调解员;
(三)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四)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集体合同和执行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八)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报相关数据、情况;
(九)其他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相关的工作。
百色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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