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内容
围绕2022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方法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 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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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扫码上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选择“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根据自身身份选择相应问卷→填答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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