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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通知

2021/06/22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402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发〔2021〕38号

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0〕7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美化小区环境,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现将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导,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右江区、田阳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工安排,落实责任到人,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二、配备督导员,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力度

右江区、田阳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单位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管理小区按每300户至少配备一名督导员的标准(不足300户的按配备1名督导员计算)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岗位,成立督导工作队伍,对小区内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现场投放生活垃圾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告知小区业主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要求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明确投放责任到个人。提高小区内业主垃圾分类方法的知晓率和分类投放的正确率,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相关职责要求。

三、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小区内环卫设施

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的便利性是影响居民垃圾处理行为的重要因素,右江区、田阳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弥补建设相关环卫设施,根据职能职责,加大统筹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小区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等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做到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房、分类垃圾箱(桶)等分类收集容器放置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垃圾清运车辆能够顺畅收集小区内生活垃圾;垃圾房、垃圾箱(桶)集中放置点的规划应满足不影响小区内业主的日常生活、方便业主进行投放的原则,保障业主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从而使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健全完善考核工作制

右江区、田阳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在小区内以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保障体系为抓手,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设置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体系;督促指导各物业企业发挥好引导作用,通过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共同做好小区内强制分类和居民的指导、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检查,在考核工作中以巩固和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着眼点,发现不足应及时整改,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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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