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厅、市委及市政府关于城市(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全面掌握我市各县(市、区)开展建成区违建治理工作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违建治理办、市住建委、市国土局等部门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于3月21日-24日对全市12个县(市、区)落实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本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情况、新增违法建设情况、存量违法建设情况。重点督查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存量及治理情况,新增违法建设及是否做到零增长摸底排查,有效落实督查五项内容。
图为第二督察组在凌云县开展建成区违建治理督查会现场
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现场查看违建点等方式开展督查,全面掌握了我市12个县(市、区)开展建成区违建治理基本情况。在存量治理上,全市违法建设存量8466户(宗)面积175.14万平方米,累计消除82.99万平方米,完成违建治理存量47.3%的目标;在新增治理上,全市新增违法建设997户(宗)面积33.89万平方米,消除新增违法建设11.04万平方米,除平果、田东、乐业县外,其他县(市、区)均未能达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的要求。
图为第二督察组在凌云县开展建成区违建治理督查会现场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现场查看违建点等方式开展督查,全面掌握了我市12个县(市、区)开展建成区违建治理基本情况。在存量治理上,全市违法建设存量8466户(宗)面积175.14万平方米,累计消除82.99万平方米,完成违建治理存量47.3%的目标;在新增治理上,全市新增违法建设997户(宗)面积33.89万平方米,消除新增违法建设11.04万平方米,除平果、田东、乐业县外,其他县(市、区)均未能达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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