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德保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容留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8000元的处罚。
2022年3月4日,德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德保县隆盛街某宾馆内一女子形迹可疑,面对民警询问时支支吾吾,无法说明自己的情况。经初查,该女子未携带任何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籍人员。办案民警随即依法将该外国籍女子和涉嫌容留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宾馆老板李某某口头传唤到德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外国籍女子黄某某(音译)对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对自己容留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籍女子黄某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德保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8000元的处罚。“三非”外国人黄某某作另案处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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