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办〔2018〕2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工作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8年工作要点》 (桂政电〔2018〕49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科〔2018〕14号)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单位把绿色建筑设计纳入建筑工程设计中,在提交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经设计人员签字并盖设计出图章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给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逐条审查,审查合格后逐页盖章确认,并填报审查结论。经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三、我委对已完成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的全套材料(包括施工图、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审查结论等)进行抽检复核,在缺少绿色建筑设计的情况下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记不良记录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附件: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工作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8年工作要点》 (桂政电〔2018〕49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科〔2018〕14号)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单位把绿色建筑设计纳入建筑工程设计中,在提交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经设计人员签字并盖设计出图章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给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逐条审查,审查合格后逐页盖章确认,并填报审查结论。经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三、我委对已完成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的全套材料(包括施工图、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审查结论等)进行抽检复核,在缺少绿色建筑设计的情况下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记不良记录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附件: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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