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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百色市2018年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和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百建办〔2018〕132号)

2018/06/24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184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办〔2018〕132号
 
关于举办百色市2018年农村党员干部建筑
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和全市农村
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8〕14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8〕21号)精神,不断增强我区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帮助他们深入了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新政策、新知识,掌握科学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绿色村庄建设、工作方法和环保建材使用、建筑基础技术技能知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把握和运用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的需要,我委计划在11月初举办一期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同时各县(市、区)也要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
(一)请各县(市、区)选择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的人员培训名单,每个乡镇推荐1至两名,并于10月25日前将“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名单”报我委村镇科。
(二)培训人员的材料费、培训费、食宿费、往返路费等由我委承担。
(三)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一)2018年区住建厅下达给百色市住建部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为600人,详见附表2。
(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原则由各县(市、区)承担培训任务,原因是财政实行区管县(市、区)转移支付。
(三)我委可负责提供部分培训资料和讲课影像U盘。
(四)请各县(市、区)着手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应于12月5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培训现场照片6幅及培训人员名单填到“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登记表”报送我委村镇科。
(五)培训经费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与当地组织、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筹集培训经费。我委将按区住建厅的做法,按照20元/人的标准向各县市区拨付部分培训经费,同时与各县市区住建局签订培训协议书,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住建局自筹解决。
村镇科电子邮箱:bjczk001@163.com
联系人:陆至强   电话:2806396  18077691525
 
附件:1.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名单推荐表
2.百色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分配表
3.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登记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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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