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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行业开工复工情况督查的通知

2020/02/07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44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改办、房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节后开复工工作,经研究,定于2020年2月20日至29日开展住建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行业开工复工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2月20日至29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与负责督查的县区联系后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物业管理小区防控工作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小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消毒杀毒、小区进出人员排查和管控等工作情况。

(二)建筑项目防控工作情况。包括建筑项目复工管控、项目工地消毒杀毒、项目工地返岗人员和值班人员排查等工作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疫情排查和管控工作情况。包括住房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解释和网上办理、公租房信息系统应用等工作情况。

(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防控情况。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出水COD、氨氮、出水常规参数、工艺设备运行等情况,以及厂区出入登记管理、污泥管理和进出水专项病毒检测等工作情况。

(五)行业开工复工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施工和房地产行业相关工作,主要检查开复工的手续、项目现场管理、企业组织管理,防疫物资储备,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

实地查看。主要核实物业管理小区(含保障性住房小区)疫情防控物资筹集、宣传、卫生整治、排查、登记等情况;建筑项目工地和房地产售楼部管理、消毒杀毒、疫情信息排查登记、复工准备等情况;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管控和卫生整治等情况。

四、督查组人员

第一组:负责田阳县、田东县

组  长:陆  伟   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徐扬涛   办公室负责人

罗  强   保障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13367769518)

第二组:负责市城区(含右江区)、田林县

组  长:黄志锋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成  员:韦燕庚   棚改办负责人

赵  般   市监察支队负责人

(联系号码:18007765038)

第三组:负责平果县、德保县

组  长:邓智斌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龙昌正   村镇科科长

周伦举   综合科科长

(联系号码:13788068778)

第四组:负责靖西市、那坡县

组  长:黄峰玠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农本福   物管科负责人

黄尚锋   征收办负责人

(联系号码:18977602650)

第五组:负责凌云县、乐业县

组  长:韦  钰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杨新艳   党建办负责人

罗  炽   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号码:13907767090)

第六组:负责隆林县、西林县

组  长:叶道华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成  员:黄奇峰   建管科负责人

苏学庭   保障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

(联系电话:13517761845)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做好迎检各项准备,主动和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汇报沟通,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督查期间,督查组和各县(市、区)住建局、房改办、房产局要严格遵守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安排,做好科学防控。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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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