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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移交百色东笋加油站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百建办〔2018〕161)

2018/07/01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341 点赞 查看原文

百建办〔2018〕161号
 
关于限期移交百色东笋加油站项目建设
工程档案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百色东笋加油站工程项目位于百色市东笋路,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15年9月10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百色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至今你公司仍未按要求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责令你公司进行改正,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整理一套百色东笋加油站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百色市住房与城市建设档案馆。如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届时我委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覃兆忠  联系电话: 0776-2806115/13517760123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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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