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24号)精神,结合百色市本级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实际,2017年 6月26日下午由市违建治理办牵头召开“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研究会”,会议由市违建治理办副主任、市住建委主任黄瑞坡主持,市法制办、市房产局、市住建委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城市花园、幸福港湾及傲城1号违建较为突出的三个住宅小区为重点研究对象,从已经完成违法的事实出发,分析成因,并提出整治意见。
会议以城市花园、幸福港湾及傲城1号违建较为突出的三个住宅小区为重点研究对象,从已经完成违法的事实出发,分析成因,并提出整治意见。

会议就有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达成如下共识: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市房产局、市住建委、城区人民政府、街道(乡镇)均为住宅小区违建治理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为住宅小区违建监管责任单位,在接到业主或群众举报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制止。其中市房产局作为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违建举报第一受理单位,接到群众举报后应第一时间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并采取断水停电等有效措施,下发相关制止、停工、处理文书。处置无效的,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行文报至市住建委,由市住建委联合相关部门依法立案处理。二是摸清底数,分类查处。由房产局负责协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摸底排查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底数,具体到住宅小区违建人、违建面积、违建性质及是否占用到绿地、公共部位等全方位信息,并形成报表于7月5日前报送至市违建治理办。三是将住宅小区违建列入五年整治行动。根据桂政办函﹝2017﹞24号文要求,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存量22.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占0.4085万平方米。为顺利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建厅关于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将该项工作同时也列入五年整治对象,通过联合执法联动各部门力量逐年消除存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的住宅小区违建。四是加大住宅小区违建治理宣传。营造创建“无违建小区”宣传氛围,每个住宅小区固定制做宣传栏,明确违建的危害及其法律责任等,协调宣传、广电,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到户到人,不断提高市民不参与违建,自觉拒绝违建意识。五是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巡查制度。市住建委、市房产局从七月份起开展联合执法,成立住宅小区巡查工作组,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分类查处。市房产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于违建非常严重的住宅小区要形成专题研判,并对违建当事人采取立案查处。六是参考其他市房产部门的做法,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住宅小区管理长效机制。做到赏罚两方面:有效消除和控制住宅小区违建的,可列为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加分条件;住宅小区违建严重并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进行约谈,降低企业相关资质,严重的,可不允许在百色市范围内进行执照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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