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风采】
市建规委窗口积极为房地产开发营造良好环境
市建规委窗口不断提高服务理念,加快审批事项办结速度,为市房地产开发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百政发〔2009〕5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该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墙改基金、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缴清。市建规委窗口4月份首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缓缴城市配套费、墙改基金审批事项工作。据悉,百色市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城市花园”一期美泉宫1#--17#楼工程延缓交纳城市配套费71.38万元,墙改基金58.87万元,大大缓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压力,深得该企业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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