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导〔2023〕2 号)要求,将于近期以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聚焦2022 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教育重大部署及教育改革任务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保障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健全教育治理体系规范办学行为等7大方面。各类问卷的内容根据调查对象对教育工作的认知水平差异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调查内容题目在17至24题之间,分单选题和多选题2个类型。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主要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公众。
三、调查方式方法
(一)问卷发放。本次问卷调查《学生卷》可通过网页链接及扫描答题二维码两种方式进行填答,《校长及教师卷》、《家长及社会公众卷》均只能通过扫描答题二维码进行填答。答题链接及二维码附后。
(二)问卷分配。填答人通过网页链接或答题二维码进入问卷后,在“校长及教师”“家长及社会公众”“学生”三个类别中选择答题身份,系统根据填答人身份分配问卷。
(三)问卷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答题链接及二维码

(学生卷还可以通过网页链接进入问卷:https://fzzskp.gxeduyun.edu.cn/myd/s/jb8d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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