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19〕101号
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情况、规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增值各项工作,现将《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相关自查工作,并于7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我局。
联系电话:2829108,邮箱:bsfcjwgk@163.com。
附件:1.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建房物函〔2019〕48号)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模板)
3. 维修资金情况明细表(样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情况、规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增值各项工作,现将《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相关自查工作,并于7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我局。
联系电话:2829108,邮箱:bsfcjwgk@163.com。
附件:1.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建房物函〔2019〕48号)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模板)
3. 维修资金情况明细表(样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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