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函〔2017〕82号
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局2017年
年中绩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保县民政局:
自治区绩效考评年中核验工作组于2017年7月17日至21日,对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开展察访核验,期间抽查德保县。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督查问题整改通知书》(百绩督办〔2017〕7号)要求,制定《百色市民政局2017年年中绩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并于2017年8月14日前将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到市局社会救助科。
百色市民政局
2017年8月5日
百色市民政局2017年
年中绩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督查问题整改通知书》(百绩督办〔2017〕7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绩效考评年中核验工作组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开展察访核验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
二、存在问题
实地核验德保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在入户走访中,核验德保县燕峒乡燕峒村足索屯29号吴耀妥的身份证件、供养证等个人信息时,发现供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供养证出生年为1936年)与身份证上的号码(身份证及户口本出生年为1956年)不一致,经与其本人核实为1956年出生。供养证身份号码为当地民政部门制证时出现的工作失误。
三、整改时限
2017年8月14日前。
四、整改责任人
(一)实施主体:德保县民政局。
(二)市局责任人:
1.责任局领导:黄忠敏。
2.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社会救助科黄双。
五、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困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注意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及时更正完善相关信息,确保特困人员相关救助供养证件和录入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局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部门规范管理特困人中救助供养档案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2017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台帐资料收集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创新开展工作,勇挑重担,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抄送:各县(市、区)民政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