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对脱贫攻坚兜底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进一步提高低保兜底脱贫精准度。截止3月底,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2554人,清退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33923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4万人,占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总数44.63万人的比例(重合率)达到62.83 %。1-3月,筹集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金8.9亿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7.31亿元,边民补助1.59亿元),为46.59万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25553.29万元,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参与产业项目开发等脱贫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助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落实救助供养待遇,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截止3月底,累计为城乡特困人员17294人(城市特困人员406人、农村特困人员16888人)发放救助供养金2490.83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03.3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387.48万元),其中,基本生活费2076.74万元,照料护理费385.15万元。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助推健康扶贫。截止3月底,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2513.75万元,累计救助93396人次,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有效遏制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病现象。
加强临时救助在基层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主动发现和快速救助机制,有效解决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急难问题。截止3月底,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43.6万元,累计临时救助20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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