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
政策其它公示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 报告责任工作台账》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4/06/02 城事通编辑部 9.9k 阅读 13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住建局、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11月24日修订)第六十一条、七十四条规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对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居(村)民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工作台账》《劝阻告知书》《关于XX小区存在XX问题的报告》等示范文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工作台账

      2.劝阻告知书

      3.关于XX小区存在XX问题的报告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