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民字〔2021〕7号
关于印发《百色市民政系统2020年度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自治区于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2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年终社会评价工作,并将涉及我市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其中,涉及民政低保工作7条,综合梳理为3类问题。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函》(百绩办发〔2021〕10号)要求,制定《百色市民政系统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工作。
百色市民政局
2021年5月8日
百色市民政系统2020年度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函》(百绩办发〔2021〕10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存在问题
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涉及民政低保工作7条,综合梳理为3类问题,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主动服务问题;落实低保政策,规范审核确认低保对象问题;加强工作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问题。
三、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一)牵头整改单位及责任人
1.责任局领导:黄忠敏
2.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社会救助科黄双
(二)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
五、整改措施
(一)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聚焦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切实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巩固拓展低保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衔接;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以“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形式对低保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讲等活动,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局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部门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基层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融媒体宣传低保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附:百色市民政系统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