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0—15日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核查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点核查2019年1月1日以来无产值、无在建项目的建筑业企业、2021年以来审批通过的新 申请和增项建筑业企业、2021年以来被投诉的企业、近五年被列入严管对象的企业。
本次核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原则,共随机核查建设工程企业15家,企业提交材料、专家核查均在“桂建云”平台开展。经专家核查,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有8家(名单见附件1),资质未达到标准需整改的企业有6家(名单见附件2),未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企业有1家(名单见附件3)。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核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对资质标准不熟悉,未能对照企业资质标准做好资质核查材料准备工作,存在部分企业主要人员不能满足现行资质标准、部分企业未能按要求正确提供或者存在资料内容缺项等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部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未按标准配置齐全。
(二)部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有的企业虽提供了注册人员名单但注册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桂建云”平台显示。
(三)大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为企业职员缴纳社保。有的企业提供的社保证明与社保联网查询系统的信息不相符。
三、 整改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 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等规定,对本次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企业可依法承接业务,但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
(二)对未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予以责令整改,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三)附件2和附件3的企业要在本通报发出之日1个月内根据《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完成整改,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辖区内企业。整改完成后上传至“桂建云”平台“资质核查专栏”中的“复核材料上传”栏,由我局建管科3个工作日内复核。复核结果我局将在“桂建云”平台显示。
(四)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我局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请各企业按照《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开展整改工作,并请各企业诚信经营,及时补充调整企业在册人员,确保满足《资质标准》的最低企业人员要求,杜绝人证分离、长期缺岗“挂证”等现象,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附件: 1.资质核查合格的企业名单
2. 责令整改的企业名单
3. 未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企业名单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