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2015年度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
工作总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 号)以及百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百色市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人员于2015年12月开展了田阳县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15年田阳县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规定了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成立了县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专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方案,认真检查。2015年12月7日开始,我县分别进行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检查工作,共检查房地产企业12家。自查自纠阶段,各房开企业都能够配合自查,按时间要求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集中检查阶段,我们主要采取听取商品房预(销)售情况汇报、检查预(销)售资料和预(销)售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逐个实地检查各个预售项目。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认真对照相关文件,严格依法行使权利,通过对田阳县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工作发现,绝大部份开发企业都能按有关规定公开公示相关材料,做到规范销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开发企业公示内容不全、公示位置不显眼、销控表未按规定标准公示、销售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即时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做得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3张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果为:优秀1家,合格11家。
(三)督促整改,及时总结。对需要整改的企业,检查小组继续密切关注,加强督查,要求企业及时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检查小组开展复查。检查活动结束,检查小组及时总结,发布检查结果通报,并做好上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开发。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企业申办预售许可证等过程中对其技术人员要求、注册资本金、开发建设情况严格把关,要加强不定期抽查楼盘销售现场的房源“一房一价”、营业执照、预售证等相关材料的公示情况以及相关销售宣传资料的真实性,督促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开发。
2、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百色市2014年6月1日已经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但我县的实施办法刚于2015年12月上报县政府要求实施,还要待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才能够正常开展。我们要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使田阳的房地产业更加健康发展。
田阳县房产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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