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66号)遴选条件,各县(市、区)推荐符合人选1名,如无符合遴选条件的可不推荐。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被推荐人的附件1、附件2、附件3、详细事迹3000字以内纸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市教师发展中心邮箱:baisesxb@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此次评选方式是差额评选,评选出拟定人选,拟定人选再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师发展中心黄艳艳、林金梅,联系电话:2855028。
附件:1.广西“最美乡村教师”人选名册汇总表(上会用)
2.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表
3.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66号)
百色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