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19〕16号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
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9〕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我局制定了《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7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9〕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清偿计划,建立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全面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缓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9年4月初,完成“两款一金”(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款)的清欠工作。
(二)对已确认的多年拖欠款,2019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对个别难度极大、确实不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讲明详细原因,制定解决办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清零”。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清理汇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本单位(部门)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根据合同规定应付未付账款)。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月进行调度,有序推进清欠工作,确保按时“清零”。
一是认真梳理拖欠成因,摸清底数。进一步对拖欠情况再逐项梳理,再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合理界定拖欠行为(以双方合约为主要依据),4月底前建立完善的清欠台账。
二是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根据工程款拖欠的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尽快解决。
三是严防新增拖欠。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必须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好第二阶段清欠工作。同时,对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遗漏或“清了又欠”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桂政办电〔2019〕71号文件要求,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环渐进”原则,做到应统尽统,清欠事项做到“实事求是,一件不漏”“一笔一台账,一项不缺”,严禁漏报、瞒报。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2019年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成立市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邓智斌 市住建局 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 副局长
叶道华 市住建局 总工程师
成 员:徐扬涛 市住建局办公室 负责人
岑玉萍 市住建局计财科 科长
黄奇峰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招标站站长
李福民 市住建局规划科 副科长
梁翔晖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站长
黄江春 市城市建设地理信息和城乡规划管理站站长
农本福 市住建局物管科 科长
罗 庆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清欠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清欠工作重大事宜,研究清欠难题,推动开展清欠工作。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清欠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黄奇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本单位各部门开展清欠工作,狠抓工作落实;负责收集拖欠账款问题、进行整理建档,并根据拖欠账款问题属性分解到有关部门处理、收集反馈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编写总结工作成效、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建立举报平台。我局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回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诉,收集清欠工作相关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情况和问题,报告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及时关注各地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研协调、进行督促指导。我局投诉举报电话为0776-2823078。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各有关部门开展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清欠工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营造践诺守信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知名度,吸引更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来百色投资兴业。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
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9〕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我局制定了《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7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9〕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清偿计划,建立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全面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缓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9年4月初,完成“两款一金”(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款)的清欠工作。
(二)对已确认的多年拖欠款,2019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对个别难度极大、确实不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讲明详细原因,制定解决办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清零”。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清理汇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本单位(部门)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根据合同规定应付未付账款)。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月进行调度,有序推进清欠工作,确保按时“清零”。
一是认真梳理拖欠成因,摸清底数。进一步对拖欠情况再逐项梳理,再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合理界定拖欠行为(以双方合约为主要依据),4月底前建立完善的清欠台账。
二是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根据工程款拖欠的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尽快解决。
三是严防新增拖欠。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必须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好第二阶段清欠工作。同时,对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遗漏或“清了又欠”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桂政办电〔2019〕71号文件要求,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环渐进”原则,做到应统尽统,清欠事项做到“实事求是,一件不漏”“一笔一台账,一项不缺”,严禁漏报、瞒报。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2019年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成立市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邓智斌 市住建局 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 副局长
叶道华 市住建局 总工程师
成 员:徐扬涛 市住建局办公室 负责人
岑玉萍 市住建局计财科 科长
黄奇峰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招标站站长
李福民 市住建局规划科 副科长
梁翔晖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站长
黄江春 市城市建设地理信息和城乡规划管理站站长
农本福 市住建局物管科 科长
罗 庆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清欠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清欠工作重大事宜,研究清欠难题,推动开展清欠工作。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清欠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黄奇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本单位各部门开展清欠工作,狠抓工作落实;负责收集拖欠账款问题、进行整理建档,并根据拖欠账款问题属性分解到有关部门处理、收集反馈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编写总结工作成效、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建立举报平台。我局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回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诉,收集清欠工作相关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情况和问题,报告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及时关注各地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研协调、进行督促指导。我局投诉举报电话为0776-2823078。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各有关部门开展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清欠工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营造践诺守信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知名度,吸引更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来百色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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