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办函〔2018〕9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8〕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报名工作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报名动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力度,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力度。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上岗后的职称和薪酬待遇,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吸引力。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8〕11号),我区考试报名时间是2018年3月26日—4月17日。考生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时间定于6月9日—10日进行。
二、切实抓好宣传动员
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在民政机关单位、民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社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相关社会团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综治、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各领域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民政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各直属单位要根据业务需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为参考人员创造条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依托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专业力量和资源,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为考生提供考前培训服务,以帮助更多的考生通过考试,提高我区考试通过率。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通过人数是衡量各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该项指标已列入民政部通报范围,我厅也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西
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8〕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联系人:周雪非,0771-261555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印发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8〕11号).pdf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