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17个县(市、区)“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50个乡镇(街道)“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称号,授予29个集体“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名同志“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百色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杨帮万被授予“2021—202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2021—202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奋力推动平安广西建设,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睦、边疆安宁巩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保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责,以完善社会治理“善治”体系为抓手,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为不断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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